close
大家好 初次發文 有誤請多包涵 最近在荷蘭旅遊購物與觀光 購物後得知退稅期限是三個月 但我其實預計六個月後才回台灣 中間會去其他國家旅遊 若中間有前往其他國家旅遊時(例如去英國),可以將物品一併攜帶前往去英國,辦理出 境時順便退稅,等從英國玩回來,再把物品帶回荷蘭,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?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Holland/M.1503493350.A.30B.html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lettiesinelso 的頭像
    lettiesinelso

    荷蘭旅遊

    lettiesinels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